青年马克思主义学习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的名称:华体会HTH体育青年马克思主义学习社(简称:青马学社)
第二条 青年马克思主义学习社(以下简称青马学社)是在院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具体指导下,本着“学习理论,关注时政,交流思想,提升能力”的理念而成立的校级社团组织。
第三条 社团的宗旨:青马学社旨在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年,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不断提高大学生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使学生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第四条 社团成员应自觉接受院团委和院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工作靠挂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地点3号教学楼3101,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师郜艳丽、高金慧为指导老师。
第二章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第五条 社团主要进行以下活动:
1.组织本社团成员进行不定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
2.组织同学进行社会调查,观察现代社会民众,特别是青年的思想动态;
3.织本社团成员不定时地开展各种农村社会实践、便民服务活动。特别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开展延续性强、针对性较强的定点定向的农村实践活动;
4.深入了解基本国情,正确认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在教学或学习过程中自觉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
5.校内外,主要在农村地区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路线,以多种方式为载体宣传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卫生等内容广泛的知识;
6.组织成员参观访问“红色”景区,积极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从中培养正确的、科学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7.组织各种交流会,加强与校内相关学生社团的交流和学习;
8.邀请校内外“马克思主义学者”来学校开展讲座或座谈会,促进同学们对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有正确的、科学的认识,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把握时代命脉;
9.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会,调动成员积极投身于该问题的研究、学习。提高会员的研究能力,活跃社团研究工作。
第三章 社团管理
青年马克思主义学习社实行社长负责民主协商制度的组织原则,学社管理层由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要干事组成。
第六条 申请加入青马学社的同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爱党爱国、爱学校爱同学;
(二)具有华体会HTH体育正式学籍;
(三)遵守本社团章程;
(四)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有一定的兴趣;
第七条 成员入会的程序:
(一) 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 经社团面试合格;
(三) 缴纳会费;
(四) 在社团期满半年者,社团承认其资格并颁发工作证书。
第八条 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 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遵照本社团宗旨,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新时代青年之先锋分子。
(七) 关心社团发展事业,积极热情地参加社团活动。
第九条 青马学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每学优先考虑我社社员成为我院每学年推优入党;
(六) 在青马学社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本社社员,向本社负责揭发、检举本社社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社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成员;
(七) 参加青马学社的有关活动,对学社资料享有借阅权和使用权,接受本社的培养和训练;
(八) 当青马学社组织讨论决定对社员进行处分和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辩护;
(九) 社员有权递交退社申请。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已缴纳的会费概不退回。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成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负责人及其指导老师有以下权力:
(一)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选任;
(五)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指导社团的各项活动;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社团成员代表大会须有3/4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社团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审议。
第十四条 社团成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 社团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本学社管理层由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要干事组成。下设纪检部、秘书部、学习部、宣传部和实践部,其职责如下:
(一)社长(1名)
1.全面主持负责社团工作,总体上管理、统筹社团各个方面事务;
2.负责社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的总结,实施并监督社团的各项活动;3.注重社团的团队建设,提高社团运作效率,是整个社团的利益和形象代表;
4.代表社团与团委、社联做好沟通工作,打造社团良好的形象,提高社团的凝聚力。
5.撰写社团年度工作报告,并在社团大会上向全体社员做工作报告,大会通过后,报指导老师、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定。
(二)副社长(2名)
1.协助社长做好管理、统筹、监督工作;
2.协助社长组织开展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想法;
3.同时协助各部门工作,调节以及帮助各部门合作交流,使各部门能够积极配合正常发展;
4.协助社长起草社团年度工作报告;
5.当社长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职时,要主动承担社长的相关工作。
(三)纪检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1.负责起草本学社各类文件、制度、条例等,并及时报送指导老师审核;
2.负责请假制度的管理,监督和督促各位骨干的工作;
3.负责对学习活动、实践活动进行纪律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并将全年所有记录、检查结果汇总、分析、评分、公示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
4.撰写全年纪检工作报告,并在社团大会上向全体社员做纪检报告,大会通过后,报指导老师、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定。
(四)秘书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
1.撰写各类活动的请示的总结,做好各类有关文件、文书及档案,负责青马学社的日常文秘工作。
2.通知召开各种会议(活动),负责记录学社重大活动、会议的过程和内容及考勤情况。
3.及时有效地分配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内部联系,做好联系各部门的中心枢纽作用。
4.负责本学社的预算、决算,掌管青马学社的财务以及人事档案等工作。
(五)学习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
1.负责本学社各种学术活动,包括原著原文学习、学术讲座、专题讨论、经典阅读等。
2.负责收集和整理经典文献名称与主要概要、重要文件、时事热点。
3.负责组织论文征集和评比活动相关事宜。
4.负责组织社员到图书馆阅读经典文献和相关学术书籍。
(六)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
1.负责本学社的形象宣传工作,提高本社在学院和院外的知名度,以各种有益形式宣传本学社的活动。
2.负责与校报、院报、广播台的密切联系。做好每一次讲座、活动等的海报、宣传单、邀请函等,做好本社的网络平台。
3.负责本学社各项活动的采访与报道工作。
4.负责收集党中央、省委、市委等上级部门的音像、文件资料。
(七)实践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
1.负责本学社各类实践活动的策划、组织、人员的安排,做好实践活动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整理。
2.促进本学社与外界进行学术、文化、艺术、文娱等方面交流。
3.定期组织社员外出考察,积极为学社的各种活动拉赞助。发掘潜在的赞助商,洞察潜在赞助商的合作意向,及时收集信息,力求学社与企业双赢,为学社美誉度的提升做坚持不懈的努力。
4.与兄弟学校,学院密切联系,把各兄弟院校的成功管理经验和优秀活动引进学社,为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高校间的联系,做好桥梁纽带工作,取其精华,学习他们的经验,借鉴其可行的方法。以便更好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声誉。
第五章 考核、激励
第十七条 每年初要将年度活动计划上报社联和校团委备案,年底要向社联和校团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接受校团委考核。
第十八条 社团每学期对干部及社员按相关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学期表现,评选出社团优、中、差三等并给予不同学分等。
第十九条 对在社团工作中有出色表现的干部和积极的社员进行公开表扬和存档记录,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表决通过后上报社联并由校团委批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青年马克思主义学习社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