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院(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现将2024年清明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4年4月4日(周四)至6日(周六)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7日(周日)补4月5日(周五)的课。
二、有关要求
1. 学务部和各院(系、部)要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科学引导学生合理安排节假日的学习生活。
2. 各处室、各院(系、部)要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和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卫处要做好门岗执勤、校园安全巡逻工作,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假期间的水、电、餐饮供应工作。确保师生平安祥和度过假期。
3. 坚持院领导带班、中层干部总值班、办公室人员值班的三级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中层干部要在值班室值班,全天候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事情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特此通知。
2024年3月27日